2)第三百章 给我戴手铐吧_诡案行动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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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阻止对方行凶,然后就失手用菜刀把这青年男子给拍死了!”冯思超指着死去的青年男子简单的对王超,罗威武,还有安法医说道。

  安法医听了冯思超的话,露出一副凝重的表情向我看了过来,而我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躺在地上的那个青年男子看。

  安法走到我面前张巴嘴想要和我说什么,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怎么去说。最终安法医什么都没有跟我说,而是蹲下身子查看青年男子的状况。

  技术科的王超和罗威武也没有现场取证,只是对着尸体拍了几张相片。

  安法医在对尸体进行简单的尸检工作时,丁天庆带着人走了进来,他们已经调取了步行街的视频,视频可以证明当时青年男子穿着一套秋衣,拿着菜刀在人群中横冲直撞。

  “冯队,我这边也找到视频了!”颜子铭冲着冯思超喊了一声。

  冯思超以及二队的人,听了颜子铭的话,大家一同凑到了电脑前看了起来,当时发生的场景,与我所描述的,还有与店员描述的一样。我制止青年男子犯罪,青年男子用他庞大的身子把我撞倒在地上,然后伸出双手用力的掐着我的脖子,要置我于死地,接着我随手拿起之前掉在地上的菜刀,拍在了青年男子的脑袋上,把青年男子直接拍倒了。

  “丁哥,把我铐起来吧!”我缓缓的从地上站起来,把自己的双手神像丁天庆。

  “小高,事情没你想的那么严重,作为警察,制止犯罪,是我们的义务,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。”丁天庆挤出微笑对我说了一嘴。

  “可我杀人了!”

  “小高,这事以前也有发生过,你这连过失杀人都不算。如果犯罪嫌疑人未反抗,警察也知道他不会反抗,却仍然实施了杀害行为,警察成立故意杀人罪。如果犯罪嫌疑人未反抗,但根据当时情形,警察以为他可能有危险的反抗条件和反抗可能,但对此没有任何确信,在此情形下实施了危害行为,警察可能成立过失杀人罪。如果犯罪嫌疑人反抗,但根据当时情形,警察有理由认为他可能实施危险的反抗、攻击,警察对之实施杀害行为,警察不成立犯罪。犯罪嫌疑人把你的尿都掐出来了,这是要至你于死地,你当时只是想制止他,并未想杀死他,最后你失手杀死对方,也属于正当防卫!”丁天庆对我安慰道。

  “不需要戴手铐吗?”我又问向丁天庆,此时我的脑子里面是一片混乱。

  “不需要戴手铐,别想的太多,自然一点!”丁天对我说完这句话后,对着我的肩膀轻轻的拍了两下。

  苑金龙和陈劲霖两个人做完阿迪达斯店里面所有导购员的口供后,就走到了我的身边。

  “高哥,我们现在要做你的笔录!”陈劲霖走到我面前,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青年男子不好意思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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